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推动全市2020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按时开展、有效推进、顺利完成,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统一调度,及时掌握全面深化改革进展情况,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改革任务实际进展情况,按月如实填报重点改革任务台账,台账中制度性成果突出体现文件的制定阶段,成效性成果突出体现具体工作进程及所达到的改革效果。
(二)改革信息、亮点及调研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党委和市委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要精神的情况;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创新举措、典型经验和取得成效;改革具体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建议;专项改革工作调研报告等。
(三)改革总结及督察情况。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察,各成员单位定期开展自查。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各成员单位请于每月26日前报送重点改革任务合账, 改革信息及亮点材料可随时报送;改革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送。
(二)报送方式: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改革工作总结、需要加盖公章和领导签字,分别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改革信息及亮点材料可通过邮箱报 送;涉密信息务必通过光盘报送。请将重点改革任务台账、信息、亮点材料、总结及报告报送至党政大楼316室,联系人:马岩,联系电话:18204700318。电子邮箱:75641205@qq.com。
三、报送工作考核
将党建制度改革报送工作纳入2020年度党建考核指标,根据日常监控与年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一)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考核将依据台账等报送情况及年终成果成效出台情况相应赋分。
(二)改革信息、亮点及调研报告考核将依据平时报送情况及采用情况相应赋分。各成员单位全年报送信息不应少于6篇,亮点材料全年不应少于1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
(三)督察情况考核根据自查报告质量及报送情况相应赋分。
额尔古纳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