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组字〔2019〕34号
各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按照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要求,针对“从基层借调干部问题比较突出”问题,制定并印发《额尔古纳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请各机关事业单位认真对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对存在的不符合借调条件、超期借调以及未履行借调手续等情况,立即进行清理规范。在今后借调工作人员过程中,严格按照《额尔古纳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履行借调手续。
中共额尔古纳市委 额尔古纳市人力资源
组 织 部 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6日
附件1:额尔古纳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2:额尔古纳市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审批表.docx